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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申请理赔流程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7-16    点击:

一、被保险人

登记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保险金额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898500000.00元

(二)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79700000.00元

(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79700.00元/天

三、理赔流程

(一)报案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约定保险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保单号(保单号:ACHQ511E0119B000157M),报案电话95500。

(二)核查

报案后,保险公司将安排专职理赔服务人员提供理赔服务,经现场查勘、核赔等程序后,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条款的,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四、特别约定

(一)免赔条件:本保单赔偿范围内的每人每次意外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元,扣除免赔额后的医疗费用根据保单相关条款的约定按照90%的比例予以赔付。

(二)多张保单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若投保人在本保险人处投保多份意外伤害险的,意外伤害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累加,保险人对多份保单意外伤害险每次保险累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三)邮件批改申报列明电子邮箱:当本保险单下被保险人发生人员变动时,投保人应及时以邮件形式向保险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批改申请。投保人以740917846@qq.com作为约定邮箱发送投保手续;保险人以CQFCPG@libeertymutual.com.cn作为约定邮箱接收投保手续。凡由投保人约定邮箱发送到保险人约定邮箱的信息,均作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绝对排除石棉条款(意外险):兹约定,本保单不承担下列责任:(1)任何因石棉之制造、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搬移、分配或暴露于石棉、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垃圾之中而产生之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疾病、慢性病、职业病、致残、休克、死亡、精神痛苦或伤害所致之赔偿责任;(2)任何因石棉之制造、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搬移、分配或暴露于石棉、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垃圾之中而产生之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疾病、慢性病、职业病、致残、休克、死亡、精神痉挛或伤害,而被保险人自己应负之赔偿责任;(3)被保险人因他人宣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待定损失而被控诉或被请求赔偿时之应诉责任,倘若该控诉或请求赔偿是由于石棉之制造、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搬移、分配或暴露于石棉、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垃圾之中而使第三者职人员伤害或物质损失所致。


联系电话: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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