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人员以及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社团法人,是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实施行业管理。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秘书处是本会执行机构,具体负责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职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而努力奋斗。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负责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三、制定行业自律规则,负责处理对会员的投诉,查处违纪行为;
四、开展业务培训,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和资料;
五、组织开展业务研讨活动,总结、交流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开拓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
六、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法制建设及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建设的建议;
七、组织本会开展与国内外法律服务工作界的业务交往活动;
八、举办会员福利活动;
九、完成司法部和重庆市司法局委托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