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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坚持 真诚的服务 ——记綦江通惠法律服务所主任罗劲松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8-26    点击:


践行一个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的社会使命——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来源基层、志愿基层。重庆市綦江区通惠法律服务所主任罗劲松在其25年的执业生涯中,始终牢记自己不仅仅是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是一名社会志愿者,在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为生活在基层的群众提供包括志愿者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志愿者服务。

默默无闻的“奉献者”

从1999年开始,罗劲松默默无闻地为綦江区赶水镇、永新镇的五所小学学生们捐赠衣服、学费、生活费、建立图书室,作为一名志愿者经常行走在永新镇、中锋镇、三角乐兴的贫困山区,无私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罗主任与其他志愿者经常挤出工作之余的时间行走在重庆、綦江等渝黔交界的贫困山区,为贫困群众捐衣、助学、建立图书室,尽一个社会志愿者的绵薄之力,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点点爱心。他为綦江及周边的贫困学生带去了身体和心灵上的温暖,开拓了视野,点燃了学生心灵的希望之火。


困难群众的“帮扶者”

群众利益无小事,他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担当与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

2002年的夏天,三角镇塘垭村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因为赡养问题找到了当时还在綦江县三角法律服务所执业的罗劲松,他热情地接待了这位老人,详细地倾听这位老奶奶的诉求,了解到老奶奶在十几年前因丧偶和三角电瓶厂的一位老工人再婚,老工人因病去世后,其子女不愿再对这位老奶奶尽赡养义务,她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女儿因为农村风俗(子女不再对外嫁再婚的母亲尽赡养义务)而拒绝承担赡养义务。他当即和老奶奶子女联系,晓之以理,希望他们对老奶奶尽赡养义务,在遭到拒绝后,为其捐助了一个月生活费,再征求老奶奶意见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经过法院多次调解达成了支付协议之后,其子女总是推三阻四,不按时支付赡养费用,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催收,并在其子女没有按时支付时,总是先行垫付给老奶奶,直至老奶奶去世为止。


法治教育的“普及者”

把法治讲座带进农村、社区、企业等,让村民足不出户,学习到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并运用于他们自己的生活当中,这是罗劲松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法治宣传的初衷。让“法”步入每户百姓人家,他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将法律知识输送至人民群众的心中,让群众真正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经常走进农村、社区、企业举办一系列服务基层的“构建业主物业和谐关系”、“少年法制讲座”、“物业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物业企业安全风险防范”、“人民调解员培训”、“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防止家庭暴力”等富有特色的系列法律讲座。

据统计,罗劲松为困难群众提供志愿者法律援助和捐资助学的人数达500余人,提供志愿者法律援助服务所花去的办案费用和捐助款物等共计7万余元,举办讲座30余场,听众达5000余人次。他表示将会在执业和有生之年,尽自己微薄之力,继续志愿者法律服务行动。

罗劲松主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点滴的小事做起,秉承依法办事的准则,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成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他根据不同需求对群众真情关切,设身处地为他们提供最贴心的法律服务,成为基层群众身边最信任的法律顾问。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由司法部、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共同主办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中,在基层法律服务类别评选活动中位列第12名,他作为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代表,展现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风采,争当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贴近基层、走进基层、服务基层的表率,秉承扎根基层的宗旨,做好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基层法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