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案》《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5)品行良好;
(6)身体健康。
报名时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12个县(自治县)的人员,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免试通过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2)已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的;
(3)参加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试题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认定
1.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外,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1年毕业生,以及在2021年9月30日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3.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4.报名人员学历应当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必须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凡在该网站进行查询后仍不能判别,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方式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0日10:00至10月10日24:00。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重庆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cq.gov.cn/),进入公告栏中所示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查询的,应当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户籍簿首页、本人页或居住证电子照片,照片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照片。具体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粗框眼镜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大小在40KB至100KB之间。
考试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使用此照片与应试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会影响身份核验。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合格证明的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1日至10月15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审查
报名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当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更换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的,将无法完成报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试费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
(七)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30日0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以彩色为宜)。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及相关信息。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星期六)0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考试地点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点设在重庆市主城区,具体考点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试卷一张,试卷分数总计300分。
考试内容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职业道德的理论通说、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的理论、现行有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考试大纲参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述考试内容大纲。
(二)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案例分析、论述。
(三)考试方式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客观题、主观题均采用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者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作答。主观题考试如需纸笔答题的考生,需提前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并经核准通过,可以在答题纸上进行主观题的作答。
四、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评卷。
12月8日,重庆市司法局在评卷结束后,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12月9日-15日,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重庆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12月16日-25日,重庆市司法局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12月30日,重庆市司法局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
五、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一)应试人员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时,须进行居民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和现场拍照,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应试人员接受人脸识别系统检录即视为入场,凡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即记为替考。
(二)考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应试人员自备文具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文具放回原位置,不得带出考场。
(三)各类钟表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应试人员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在入场前关机,装入考场统一准备的密封袋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放至指定位置。
(四)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离考试结束6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
(五)计算机化考试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登录、信息有误、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当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等待问题解决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要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异常处置耽误的答题时间,按规定进行补时,不影响考试作答时间。
(六)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并进行无线电监测。考试期间,公安干警进驻考点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取证,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合格的人员及免试通过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人员,要按照《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案》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在律师万人比已达到2.3的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所在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申请实习和申请执业。
(二)放宽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或居住地为准。
(三)报名时,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须具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毕业证书遗失的,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四)学历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及时申请。
(五)2021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
(六)重庆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七)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点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重庆市司法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九)本公告在重庆司法局官网、12348重庆法网、重庆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官网发布。
(十)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23-67086051,6708676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10-86226478,报名期间每天9:00-18:00。
3. 学历认证咨询电话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023)88517388;工作日9:00-17:30。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