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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增补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2-03-22    点击:

各区县(自治县)工作委员会,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自履职以来,认真遵守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在基层法律服务各项领域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尽职担当,进一步增强了行业自律管理的服务能力,推动协会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

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选聘增补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15名。

一、设置的专门、专业委员会

本次面向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选聘的

专门委员会有(5个)

1. 行业发展专门委员会

2. 权利保障和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

3. 惩戒委员会

4. 复查委员会

5. 财务管理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有(7个)

1. 民事专业委员会

2. 调解专业委员会

3. 劳动仲裁专业委员会

4. 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

5.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6.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7. 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二、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行良好,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有奉献精神,热心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及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执业5年以上(法官、检察官任职期间视为执业年限);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专委会负责人及委员产生方式

(一)根据《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相关程序和规定选聘增补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委员资格设置特定要求;

(三)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则上只担任一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部分专门、专业委员会可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副主任竞聘程序。

四、委员基本义务

(一)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按照委员会要求,完成分配或指定的工作任务;

(二)自觉维护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及委员会良好的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三)按时参加委员会活动,一个年度内不能参加委员会活动超过当年活动次数三分之一的,委员资格自动取消;

(四)合理使用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不为本人及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

2. 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填报1至2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备选;

3. 报名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视为了解并接受本通知的所有内容,并对自己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请有意向参加专门、专业委员会遴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填写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4月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1252005520@qq.com;

专门、专业委员会人选确定后,名单将在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附件: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李梦云,联系电话:6708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