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结合重庆疫情防控和重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和认真分析。
考虑到疫情影响,为支持和帮助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对疫情,共克时艰、守望相助,适当减轻会员负担,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了《关于2020年减免会员会费的方案》。在经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第二次会长办公会研究、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在保证市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2020年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适当减免,并制定了同业互助政策。
个人会员减免政策
1.减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会员部分会费,2020年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500元/人/年。
2.免除2020年申请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0年度全年会费。已缴纳2020年会费的个人会员,可在2021年缴纳个人会费时予以冲抵。
3.个人会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系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的,依申请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
单位会员减免政策
1.单位会费由各区县分会(工作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1-3个月内酌情减免,所减免会费在该区县分会(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经费中列支。
同业互助政策
1.因“封城”、隔离等疫情原因在湖北滞留的个人会员,根据被滞留时间长短可申请1000—2000元不等的互助金。
同时,结合落实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还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纾困的措施,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平稳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