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第四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世明出席会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毛咏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研究部署全市基层法律法服务行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修订稿)》《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工作规则(修订稿)》《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办公会工作规则(修订稿)》《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并要求按程序提交理事会审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使用规则(修订稿)》《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报销规定(修订稿)》《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工作规则》《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减免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报告》。
熊世明副局长在肯定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改进行业党建工作,确保行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深入思考谋划,发挥行业优势,打造特色亮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协会领导班子作用,发挥区县工作委员会、专委会等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培育和服务能力提升,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措施,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高弘倞、一级调研员许勤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班子参加会议,监事会班子、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