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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17-10-1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查找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今年8—9月,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实际抽检案卷3213卷,其中:优秀卷1464卷,占抽检数的45.56%;合格卷1733卷,占抽检数的53.94%;不合格卷16卷,占送检数的0.5%。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市大部分法律服务所都能遵守办案程序规则,认真完成案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整体较好,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各区县较为重视。市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渝司发〔2017〕133号)下发后,各区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璧山、荣昌、永川等分会还专门组织各法律服务所对照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有关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规定逐项梳理,自查整改,同时将法律服务所的案卷质量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定了奖惩制度。

      二是案卷质量明显提升。本次检查,优秀卷1464卷,占抽检数的45.56%,与2016年(11.32%)相比,案卷优秀率同比增长302.47%。全市16个区县的案卷优秀率超过了50%,永川区、铜梁区、万盛经开区、大足区的案卷优秀率达到80%以上,璧山区、荣昌区案卷优秀率达到100%。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制作规范程度较往年有明显提高,案卷质量检查有效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卷宗档案管理规范,能落实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统一归档管理的要求。卷宗档案内的业务受理审批表、案情分析及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相关证据材料、代理意见、裁判文书、收费票据、结案报告等要件齐全,卷宗装订规范,基本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所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的案卷质量整体较好,但也还存在着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大渡口、石柱2个区县没有优秀卷;九龙坡、南川、云阳、秀山、彭水5个区县有不合格卷,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在思想认识、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业务素质等方面均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案卷数量方面。

       全市299家法律服务所156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提交案卷4704卷(每人3卷),实际提交案卷3213卷,差1491卷,交卷率仅68.30%,与2016年交卷率(72.61%)相比,同比下降了5.94%。其中江北、大渡口、沙坪坝、南岸、北碚等5个区县交卷率不足50%,全市仅璧山区的交卷率达到了100%。由此可见,部分区县司法局对案卷质量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抓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案卷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案卷归档不及时,明显存在重收案收费,轻立卷归档的倾向。

     (二)案卷质量方面。

      今年不合格案卷率由2016年的0.07%(2卷)增加到了0.5%(16卷),同比上升614.28%。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证据材料收集、法律文书制作、案情把握分析、代理意见陈述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书诉求陈述观点不明确,仅有事实描述,缺少理由;相关记录中主要事实、主要法律条文及证据等反应整个案卷的有关记录不齐全,缺少与当事人的沟通记录;证据材料收集不充分,代理观点不明确,代理词思路不清,未阐明法律依据;庭审笔录记录不完整等。

    (三)内部管理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长期不办理案件;有的法律服务所未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收结案登记不健全,实际办案数量与登记案件数量不符,有的法律服务所长期不召开合伙人会议及所务会议,所内收案审批、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办案监督等日常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法律服务所主任管理严重缺位,有的法律服务所未严格执行办案卷宗统一保管制度,一些已结案件的卷宗长期由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留存,没有及时归档和由法律服务所统一保管,法律服务所收费票据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基层法律服务案卷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案卷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高低。各区县司法局、基协分会、各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认识案卷检查活动对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认真分析,落实整改。

      本次案卷质量检查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2017年区县司法局综合目标考核和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司法局、基协分会、各法律服务所要针对案卷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落实整改。

      1.认真查找问题。各区县司法局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对照“案卷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逐条逐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要认真疏理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严格开展复检。各区县司法局要督促未提交或未交齐案卷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补交案卷并开展复检。要按照《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中规定的项目进行阅卷和评判,同时填写《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统计表》,对检查的项目逐项打分。市局基层处、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将对交卷率较低的区县进行重点督查。

     3.提交整改报告。各区县司法局要责成未交齐案卷和存在不合格案卷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重庆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逐项梳理,卷卷整改,并于10月31日前将本区县的复检情况、整改报告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统计表》一并报市局基层处。

     4.畅通退出机制。各区县司法局应在执业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对本地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存在的问题。对于长期不办案、不适合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要完善并畅通退出机制。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各区县司法局、基协分会、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重庆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进行再学习,使其进一步强化归档意识,规范立卷归档程序;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培训力度,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每年举办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本地、本所的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使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办案实际能力。

     (四)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各区县司法局、基协分会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健全和完善委托代理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风险评估及告知制度、复杂疑难案件讨论与会商制度、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风险防范教育,定期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其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更加规范的开展工作。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基层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