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会各区县(自治县)分会: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暨2017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市基协第三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6年1月23日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6年度工作总结暨2017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执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为着力点,以实施“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年”为主线,认真执行并落实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关于2016年度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培训、宣传、交流、研讨、行业自律等职能作用,促进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度全市共办理各类案件32283件,调解纠纷899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0件,担任法律顾问3355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91亿元,创造经济收益8787.91万元。
2016年,协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沟通协调,努力为会员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为维护和保障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和正常的执业活动,协会配合市局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半年,我们积极筹备与市高院召开联席会议,拟联合出台依法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文件规定。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会议未能召开,但传递了行业的呼声和意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3月,为配合价格改革,协会专委会专题讨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管理办法》及《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的修改意见,并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管理办法(送审稿)》及《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送审稿)》上报市物价局审核,为行业良性竞争、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7月,协会和管理部门发现市人社局发来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出现限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条款后,高度重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通过我们的工作,在正式出台的《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规定的通知》中取消了上述条款,维护和保障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和正常的执业活动。2016年以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克服了因执业辖区改变等不利因素,积极开拓、稳定发展,全年办案数量较去年增长1.27%,业务收费较去年增长10.6%。
二、强化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
年初召开的三届三次理事会中,将2016年定为了“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年”,并要求在质量管理年中以规范业务档案为抓手,依托协会两个专委会,大力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办案质量和内部管理,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并于2016年7、8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对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送检的3355个业务案卷进行了逐一查阅、评分,评出优秀卷380卷,占送检数的11.32%;合格卷2973卷,占送检数的88.61%;不合格卷2卷,占检查数的0.07%。检查结束后,市司法局和市基协召开了案卷质量检查总结会,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如何加强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小结和研究,并下发了《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区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责成协会业务专委会起草《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以期从制度上建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是我市首次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案卷质量检查活动,通过活动促进了各区县法律服务工作的相互交流,促进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办案质量和内部管理,对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协会将于近期对万州区百安法律服务所等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杨志刚等5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案卷质量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二)开展评优争先活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行业的标杆和榜样,营造行业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016年下半年,协会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了“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经各区县分会初审推荐,评审委员会认真评选,“云阳县青龙法律服务所”等10家法律服务所被评选为“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方全丽等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评选为“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月6日,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隆重的表彰获奖的“十佳”单位和个人。表彰会上,市司法局林育均局长作了题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践行者》的讲话,肯定了近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司郑键副局长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会议要求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民法、明理的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等工作中树立形象,涵养案源,通过纠纷调解和代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号召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认真实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学习他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学习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职业风尚;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积极探索、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为“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2016年3月14日至4月12日,协会配合市局基层处对全市38个区县29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和162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表现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通过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了解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队伍和业务发展现状,掌握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16年,协会还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9个机构新设、24个机构变更、2个机构补办、3个机构注销。新办执业证134个、实习证162个、执业人员异动41个、执业证注销84个等工作。
(四)开展投诉查处工作
今年以来,协会秘书处共接待投诉人10次,受理投诉案件6件(截止目前已结案4件)。在办理投诉查处工作中,做到了对涉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访投诉案件投诉一起查处一起,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相对于往年,全市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等明显减少,可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执业的行风正在逐步形成。
三、强化协会职能,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转制工作
2015年2月,为切实贯彻落实《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积极配合主管司法局推进转制工作,市基协下发了《关于对积极配合主管司法局推进转制工作的分会实施奖励的通知》(渝基〔2015〕5号)。该文件规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制的区县分会将获得一次性奖励。两年来(截止2016年12月止),全市共有193家法律服务所转为了合伙制(其中2016年改制成功15个),占全市法律服务所总数的64.55%。其中涪陵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荣昌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巫山县、万盛经开区18个区县的法律服务所全部转为了合伙制。截止目前,已办理16个区县分会的转制奖励金划拨,发放奖励金124000元。
必须指出的是,《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已施行了五年,而我市目前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完全符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还有相当部分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没有转为合伙制。目前,协会正与主管部门研究并制定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促进转制工作,使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转为合伙制。
(二)加强分会建设
2015年,协会办理了23个分会的会费返还手续。可见,还有部分区县的分会建设工作滞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2016年以来,通过协会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永川区、丰都县等区县分会分别召开了换届会议,选举执业人员担任分会会长、成立了分会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业务研讨等形式的活动。据统计,截止今日共有26个分会办理了2016年度会费返还。分会建设的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管理水平,引导行业逐步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三)开展业务培训
协会分别于2016年4月、9月、10月举办了二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培训和一次渝东片区培训。聘请了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知名教授、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仲裁委专家及我市知名律师、优秀法律工作者分别讲授了心理学讲座、合同风险控制与诉讼对策、劳动法业务办理与产品开展、合同文本的起草与审查、房地产法律实务、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等内容。通过全市培训和各分会开展的业务学习培训,基本达到了全员参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视野,促进了知识更新和业务积累,提升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业务水平。2016年1月和12月,协会在重庆市律师学院举办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习人员培训,共有200余名实习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同时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考核,90%以上的实习人员都通过了考核。
四、强化服务职能,发挥“家”的作用
(一)加强与兄弟省市同行交流。2016年5月,协会接待了来访的辽宁省大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双方就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行业规范、发展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座谈结束后,还前往江北区江北城法律服务所参观交流,与重庆同行就法律服务所日常工作、所务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二)做好会员福利工作。从2016年5月1日起,协会在每一位会员生日之际为其送上了一份祝福和纪念品,此举得到了全体会员的称赞和好评。2016年,协会继续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2015年至2016年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已按保险合同约定,为全市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外伤害事故理赔15万余元,让每一位会员在遇到意外和困难时多了一份帮助与保障。北碚区会员牟伯友、合川区会员徐明、江津区会员张兴平患病期间,协会领导及秘书处人员专程前往探望,并送上慰问金,鼓励他们安心养病,积极治疗。万州区会员晏廷华患病住院期间,协会委托分会工作人员探望慰问,鼓励其保持平和乐观的心态,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7月,协会发出《为江津区石蟆法律服务所张兴平同志募捐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张兴平与病魔抗争、渡过难关。截止8月26日该会员去逝,各区县分会、各法律服务所共计捐款13420元。上述活动的开展,极大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让每一位会员感受到协会“家”的温暖。
(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8月,协会副会长彭得峻带领秘书处工作人员,会同渝北分会、渝北区两路法律服务所前往渝北区兴隆镇南天门村看望并慰问了15名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了牛奶、空调被、学习文具、运动器材等礼物,勉励他们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努力成长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次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社会责任意识,展示了行业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行业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服务质量等也亟待提高,协会建设也有待加强。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探索,逐步加以解决。
2017年度协会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主线,以贯彻执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为着力点,以“两结合”管理模式为抓手,以继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深化年”为具体目标,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配合主管部门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力度,引导全市基层法律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树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2017年,协会将在全市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深化年”活动,并通过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配合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持续规范发展。
(一)协会专委会将研究制订《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档案管理办法》,并根据2016年案卷质量检查情况,综合各区县司法局和分会反馈的意见,修订出台新的《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制度的建设力度。
(二)2017年,协会将继续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检查活动。今年的检查拟采取随机抽卷的方式,以求更加准确地了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案卷管理情况。根据质量检查的情况,协会将会同市局管理部门对内部管理混乱、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挂牌整改。力争通过质量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内部管理、案卷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三)为提高服务质量,今年协会还将开展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活动的监管工作。具体做法是:开展旁听法律工作者出庭旁听评议活动。 为此,协会将组织专委会成员不定期旁听法律工作者的出庭活动并对其在法庭上的表现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各分会也将组织本地会员开展互相旁听、互相学习的活动。通过评议活动,实现对执业活动的监管、评议,促进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委托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是《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赋予协会的法定职责。从2014年协会换届以来,新的一届协会十分重视业务培训工作,每年都开展集中培训、片区培训,并出台《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倡导各分会积极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几年的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视野,促进了观念更新及业务知识积累,提高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全行业学习的风气逐渐形成。但是必须看到,我们的培训模式还是比较单一化、初放化,针对性不强。2017年,我们将尝试从培训方式的多样化、培训内容具有较强针对性方面,充分发挥专委会和业务骨干的作用,开展集中培训、片区培训、专题讲座、个案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克服“本领恐慌”,大力培养出一批“专、精、尖”法律服务人才,在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新的作为。
三、进一步加大维权惩处力度
(一)加大执业权利保障力度。会员的执业权利保障一直是协会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协会将配合市局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市高院沟通协调,力促召开联席会议,出台依法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文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公检法部门的沟通交流,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具体解决措施,争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保障政策支持,努力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加大投诉查处工作力度。虽然近年来投诉案件逐年减少,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意识逐渐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还是有个别执业人员规则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据了解,还有相当一部分投诉案件是由所里自己进行了处理,有的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使违纪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违纪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警 醒。为此,协会将会同管理部门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处罚力度,依照《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惩戒条例》的规定,运用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手段,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调查处理一起,努力在全行业营造规范执业、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三)加大转制工作的推进力度。2015年,经三届二次理事会决定,协会下发了《关于对积极配合主管司法局推进转制工作的分会实施奖励的通知》(渝基协〔2015〕5号),使主管司法局和法律服务所充分认识到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转为合伙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开展了转制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全市共有193家法律服务所转为了合伙制,占全市法律服务所总数64.55%。有18个区县的法律服务所全部转为了合伙制。截止目前,已办理16个区县分会的转制奖励金划拨,发放奖励金124000元。
目前,奖励期限已过,(渝基协〔2015〕5号规定截止2016年底),我市还有21个区县106家法律服务所还没有转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其中黔江区、大渡口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县、云阳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两江新区11个区县还未启动改制工作。为贯彻执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转制工作的推进力度,协会将配合管理部门出台惩罚性措施,督促、推进各主管司法局和法律服务所加快转制工作的步伐,力争在1至2年内使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转为合伙制。
四、进一步加强协会及分会建设
(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协会将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协会管理,不断增强协会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和亲和力。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分会的联系,形成合力,切实履行行业管理的职责,推进“两结合”管理体制,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区县分会建设。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广大会员的支持。2017年,协会将继续加强与各区县司法局,特别是未建立分会的区县司法局沟通协调,努力推动当地分会建设;适时召开专委会、理事会,交流优秀分会的建设情况和工作经验。各区县理事、常务理事,也要积极向主管司法局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指导,加强与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分会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三)强化协会职能。2017年,协会将在进一步切实履行管理、服务、培训、维权、行业处分等职能外,强化对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利用这次表彰“十佳法律服务所”和“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契机,通过与华龙网、《重庆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对“十佳法律服务所”和“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 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职业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知名度,提升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使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了解、信任、选择基层法律服务。
(四)发挥协会家的作用。2017年,协会将继续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增强会员的安全感;继续发放会员生日礼物,增强会员的归属感;继续举办运动会等活动,增强会员家的感觉。此外,协会还将组织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提升行业影响力。适当的时候,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组织会员学习兄弟省市同行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更好地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