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协会资讯 - 协会文件

关于对积极配合主管司法局推进转制工作的分会实施奖励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15-02-28    点击:

各区县(自治县)基协分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基协决定对积极配合主管司法局推进转制工作的分会实施一次性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及期限

(一)奖励对象:本区县(自治县)辖区内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转为合伙制的基协分会。

(二)一次性奖励标准:每所1000元。

(三)奖励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基协分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对申请对象的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盖章确认。

(三)市基协对申请对象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登记,并组织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

三、发放方式

奖励金由市基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给区县(自治县)基协分会。没有开设银行账户的区县(自治县)基协分会,如委托相关单位收款,需提供委托收款证明。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