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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大调研(二)┃重庆市司法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检查工作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5-24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会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检查工作。

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9日至5月7日,检查调研组先后赴酉阳县、秀山县、黔江区、彭水县、武隆区、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开州区、忠县、石柱县、丰都县、北碚区等15个区县,随机抽查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书资料、评查案件卷宗、现场反馈问题等方式,重点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场所设置、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所务管理、案卷存档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等情况。总体看,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所务管理相对规范,案卷材料比较齐全,业务工作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精神面貌好,服务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有差距

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执业制度不健全,普遍缺少人员管理、印章管理、会议等相关制度,有的即使建立有相关制度,但制度陈旧,长时间未修改完善,与现行规定要求和形势发展不相符合;有的规章制度凌乱,既未装订成册,也未上墙公示;甚至个别的未建立相关制度,内部管理靠习惯、凭经验办事。

2所务管理有差距

少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简陋,基础设施不齐全,内部设置不整洁、不规范。有的所负责人未履行基础管理职责,长时间不开展管理教育工作,未建立会议记录本,内部管理基本上是放任自流。有的虽然建立有相关制度,但落实流于形式,存在未统一收案收费、未统一印章使用登记、案卷装订不规范、档案分散管理的现象,甚至少数案卷被查出代理合同无公章、案卷审批表未签字、未开具所函和发票等问题。

3队伍建设有差距

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重业务拓展,疏于对执业人员的教育培养,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不落实。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注重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不强,履职不认真,代理不尽责,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有差距,部分已结案的案卷中无风险告知书、代理词、诉状等相关文书,个别的违规收费,办案差旅费未计入合同总金额,合同约定差旅费高于代理费10%。

4财务管理有差距

少数基层法律服务所沿用原个人所财务管理模式,个别的尚未设立对公账户。有的现金收入未存入对公账户或做账务处理直接开支,存在部分坐支的现象;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欠缺,费用报销未依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依据取得的原始票据直接做账;有的账簿和财务凭证未按照相关规定装订存档,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党建工作有差距

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多年未修订,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写入章程。有的重业务、轻党建,少数符合条件的尚未建立党支部或者联合党支部,党建基础薄弱,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有的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建活动形式单一,记录不规范,资料不完整。

工作要求
 

检查调研组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区县司法局、工作委员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不平衡、规章制度不健全、所务管理不规范、诚信规范执业不到位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查问题,对照检查抓整改,推动提升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水平。

1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检查整改

各区县司法局、工作委员会要以本次年度考核和检查调研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自查整改场所建设、规章制度、所务管理、财务工作、规范执业等方面的问题,实现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发展。接受检查的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特别是问题较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在区县司法局的指导督促下,深刻反思,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并请区县司法局于2021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整改结果反馈市局律工处、市基协秘书处。

2健全规章制度,夯实管理基础

根据渝基协【2020】21号文件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收案和收费管理制度、印章和法律服务专用文书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和聘用合同制度、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合伙人会议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敏感性群体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和集体研究检查督导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表彰奖励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和内部惩戒制度、违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辞退和除名制度、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学习、交流培训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并将基本制度印制上墙,规范本所办案流程和工作秩序。

3加强所务管理,实现规范发展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发挥基础管理作用,组织所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抓好相关制度学习教育,使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标准衡量工作。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强化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制度,参与所务管理,推动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统一归档、统一印章使用登记等规范化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经济法》《税法》及《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合伙所财务管理模式,履行财务入账、报销程序,规范财务档案凭证制作、归档及管理。

4强化党建工作,建设过硬队伍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写入章程,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符合条件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建立党支部或者联合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绝对领导。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自觉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讲政治、守规矩,讲诚信、尽职责,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坚决杜绝收案不登记、收费不入账、私自收案收费和履职不认真、代理不尽责等现象。要加大违规执业查处力度,对被投诉查实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肃处理,净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