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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举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基层法律服务进村居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启动仪式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5-3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和推进民法典实施,5月28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举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基层法律服务进村居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叶世平出席仪式并讲话,潼南区副区长李强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彭建军、潼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金勇、潼南区司法局局长张旭、潼南区上和镇党委书记郑果、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毛咏出席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潼南区司法局、潼南区上和镇相关领导、市基协班子成员及区县工作委员会主任、上和镇村居代表近100人参加启动仪式。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章东志主持仪式并介绍活动背景。



毛咏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主题宣讲活动主要通过组建民法典宣讲团、进村入户深入宣讲、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创新宣讲扩大影响等四个方面组织实施,切实让民法典走到基层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李强副区长在致辞中表示,潼南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利用宣讲活动给全区的基层群众、乡镇企业及社会组织上一堂普法课,开展一次法治体检,解决一个法律问题,化解一些矛盾纠纷,逐步在全区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敬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叶世平巡视员讲话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全市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肩负着学习宣传和推进民法典实施的重要责任,要立足基层、服务基层,不辱使命、担当作为,积极参与主题宣讲活动,尽职尽责护航群众美好生活。一是要率先学习好民法典。宣讲好、遵行好民法典,必须首先学习好、领会好民法典,这既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该具备的基本功,也是办好民事法律业务、提供高品质服务的根本保证。二是要深入宣讲好民法典。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和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走进村居,深入群众,为民法典普法宣传贡献力量,为民法典推进实施彰显价值。三是要忠实遵行好民法典。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严格遵守和维护民法典,要以主题宣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根据安排,本次主题宣讲活动将持续至12月底,由市基协各区县工作委员会结合实际,遴选组建以市基协班子成员、区县工作委员主任、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为主体的民法典宣讲团,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居建立主题宣讲联系点,通过院坝会、互动交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实现所有村居民法典宣讲全覆盖。

启动仪式上,叶世平巡视员、李强副区长、彭建军处长、李金勇副书记、张旭局长、郑果书记、毛咏会长向上和镇及村居代表赠送民法典相关书籍,市基协綦江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劲松作民法典相关知识主题讲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启动仪式现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