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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8-13    点击:

当前全球疫情大幅反弹,外防输入的压力持续上升,近期国内发生多点散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现就近期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县工作委员会、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全市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从严从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加强自我保护

各区县工作委员会、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培训活动规模,各法律服务所注意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尽量采取分散办公、网络办公等方式。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部门通知,合理协调安排出差、会见、出庭等业务活动,近期应尽量避免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外出时注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如发现被感染或出现疑似症状,请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向所在区县工作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

发挥职能作用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积极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深入分析涉疫情法律服务形势,及时回应基层群众涉疫情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工作。要依法依规代理涉及疫情的相关案件,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涉疫情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落实制度保障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类案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接案审查、请示报告、指派代理、集中研究等办案指导制度,密切关注案件办理情况,加强过程指导,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参照重大案件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妨碍疫情防控类案件报告备案制度,遇重大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各区县工作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