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四届八次会长办公会,毛咏会长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高弘倞,副处长余胜金、一级调研员许勤立出席会议,市基协监事长冉启碧,副会长、秘书长章东志,副会长陈云、郑华、张乔、刘均、尹晓娟,副监事长邹中贵、王泽明参加会议,副秘书长万丽娜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评选重庆市第三届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 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方案》。为凝聚行业发展力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会议决定开展重庆市第三届“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会议讨论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规范化示范所现场检查验收的方案》。会议决定,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示范所评选活动有效落实,着实提高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能力水平,市基协成立检查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及社会走访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体会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方案》。会议认为,为进一步增强会员的人身安全保障,让每一位执业人员在遇到意外和困难时多一份帮助与保障,市基协将继续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在以往基础上选择更优的保险方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选聘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投诉案件调查员的报告》。会议决定,根据投诉案件调查员的任职条件,经向区县司法局和区县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从报名参选的3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择优筛选出20名为投诉案件调查员,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惩戒委员会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会议认为,为规范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惩戒委员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保障公正、高效查处本会会员的违规行为,有必要制定相应工作规则。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万盛经开区、巫溪县工作委员会申请变更工作委员会人员的报告》和《关于田红梅同志申请辞去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的报告》。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