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协会资讯 - 协会文件

关于在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 开展案件旁听评议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3-27    点击: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各分会、各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案件旁听评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旁听评议活动,在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办案水平进行总体摸底、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全行业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旁听评议对象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活动开展方式

各区县司法局和分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代理案件的情况开展旁听和评议活动。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在50人以下的区县,旁听评议活动应在一年内完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在50人以上的区县,旁听评议活动应在两年内完成。

四、旁听评议活动步骤

每年的旁听评议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

各区县成立旁听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管理干部、本区县的市基协理事、专委会委员以及分会负责人组成。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

1、各法律服务所每月5日前向本区县旁听评议领导小组上报本所执业人员当月代理案件的出庭情况,包括开庭日期、开庭法院、案件类型。

2、旁听评议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开展旁听评议活动,并对照旁听评议标准进行打分并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三)总结阶段(11月)

在总结阶段,旁听评议领导小组应向本辖区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布旁听评议的结果,并在出庭形象、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点评,指出本辖区执业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同时组织执业人员就庭审技巧开展研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高。总结结束后,各区县应于11月20日前向市局基层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同时推荐本区县“法律服务能手”候选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将评出“重庆市法律服务能手”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案件旁听评议活动,旨在切实提高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增强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本领。它不仅是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也是全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司法局、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区县司法局、各分会要主动与当地人民法院联系,及时通报活动相关情况及有关信息,积极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配合;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确开展旁听评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负责,真评实议。各区县旁听评议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开展此项活动,评价意见要客观全面,恰如其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定可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掌握。旁听人员在庭审活动中要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干扰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

(四)注重实效,共同提高。各区县司法局、各分会要认真组织本辖区执业人员开展总结、评议,围绕庭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交流、深入探讨,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和法律服务质量,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