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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刘正焱违规执业被万盛经开区司法局处罚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0-12-28    点击:

刘正焱,男,1965年3月出生,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执业证号:32239181100148。

经查明:刘正焱通过蓝某工作的聚信法律咨询所承揽业务的过程中,办理案件的流程及相关手续存在瑕疵,存在代理合同未加盖公章、谈话笔录由其一人办理等问题。依据《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项之规定,万盛经开区司法局于2020年5月19日给予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刘正焱警告的行政处罚。

希望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恪尽执业操守,勤勉尽责,依法依规代理案件,共同维护重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

2020年4月10日,蓝某提交的关于投诉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法律服务所刘正焱违规执业的相关材料,投诉内容为刘正焱学历造假、约女性当事人吃饭、开设法律咨询所、酗酒、长期在其他法律咨询所办公等问题,经万盛经开区司法局调查发现,刘正焱通过蓝某工作的聚信法律咨询所承揽业务的过程中,办理案件的流程及相关手续存在瑕疵,存在代理合同未加盖公章、谈话笔录由其一人办理等问题。

万盛经开区司法局认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刘正焱在代理案件中违反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项之规定,万盛经开区司法局于2020年5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刘正焱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