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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第四届三次会长办公会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0-05-26    点击:

2020年5月22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第四届三次会长办公会,毛咏会长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世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彭建军、副处长肖华出席会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章东志,副会长郑华、陈云、张乔、刘均、尹晓娟,副监事长邹中贵、王泽明参加会议。市基协副秘书长万丽娜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区县工作机构改革方案》。会议强调,区县工作机构改革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两结合”管理,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协会工作职能作用,有利于推动行业发展,意义重大。要借鉴其他全市性行业协会关于区县工作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调研情况,突出“集中改革、统筹安排、相对独立、分步实施”总体思路,细化完善区县工作机构改革方案,详细列出推进时间表,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会议认为,近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惩戒规则(试行)》对这些执业突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未能进行有效规制。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活动,规范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对违规会员的惩戒工作,有必要将其修订完善。

会议研究通过了《2020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线上教育培训活动计划的方案》。会议要求,教育培训活动计划要结合本行业和今年实际情况,通过网络线上直播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围绕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和新民事证据规则等主题展开。会议强调,鉴于今年特殊的培训方式,教育培训活动要按照培训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研究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拟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决定,针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自身特点,进一步细化和增设专业委员会,同时将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拟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完善后按照《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提交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决定。

会议研究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方案》。会议认为,按照今年工作计划安排,“以执业规范化建设年”为主线,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和主体作用,着重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在规范体制、完善制度、落实任务、提升所务管理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熊世明副局长在会议上就目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所建、助发展”,要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全统领,建立党组织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决策和监督机制,发挥把关导向作用。二是要加强培训提素质。要按照教育培训方案,以重点领域、专业服务、市场急需为重点,开展有计划、分类别、系统化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要强化管理抓落实。要认真落实司法部和两规章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为行业把关导航。坚持和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以“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抓手,加大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大幅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实效。四是要积极作为谋发展。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优化管理方式,拓宽工作领域,做到勤勉履职,积极作为。坚持拓展与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价值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