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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1-13    点击:

1月8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彭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财务管理委员会主任陈云主持会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毛咏,副会长、秘书长章东志,副监事长邹中贵,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周召平、陈思参加会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万丽娜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财务工作报告》。会上,秘书处对2020年市基协会费收支情况、财务预算情况及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各位委员对市基协的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和监督。会议认为,市基协2020年会费使用严格按照协会会费使用规则、财务报销规定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各项开支正常、透明。     

会议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会议认为,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预算安排首先要确保工作人员经费、协会基本运转等刚性需求,重点支持教育培训交流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讨论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度会员互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20年互助公益金严格按照《会员互助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为生活中发生重大困难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对市基协区县工作委员会2020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核的报告》。会议指出,区县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需进一步规范,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核,发现违规使用经费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彭建军处长对协会下一步财务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的督导,对财务合规、报销流程、内部控制等进行自查自纠,力求全面,防患未然;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区县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细则和规范,加强相关工作管理与监督,建立相关监查惩处制度并深化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财务管理要坚持厉行节约,遵循合法、规范、高效、透明的原则,财务会计资料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财务管理人员遵循合规、严谨、服务的工作原则,确保财务工作运行有条不紊,风险防控坚实有力。